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备受关注,企业偷排污水废气,居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这些都给城市或农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污染。去年,海安县城东镇的一家养猪户粪便直排被举报。
海安县环保局介绍,畜禽养殖业是海安当地农业支柱产业,但畜禽粪也成为继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
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海安县环保局对海安县城东镇农林村五组21号村民丁祥云,因家庭养殖生猪,粪便直排作出的环保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6月23日,海安县环保局接举报反映城东镇养殖户丁祥云排放猪粪污染环境,立即进行立案查处。
环保部门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户养殖200头猪,用潜水泵将猪粪直接排入外环境,严重污染水体。
县环保局依法对丁祥云作出立即停止污染行为,消除污染,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丁不服处罚决定,于2013年11月14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4月8日,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海安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一审判决后丁仍不服,向南通市中院提起二审上诉,市中院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周密的审理,依法作出了驳回丁祥云养殖户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