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欲屠宰病猪 丹棱商务局及时制止办理补贴
10月21日,丹棱县商务局及时制止了两头病猪的屠宰出售并对病害猪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同时还当场帮助养殖户办理了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申领,减轻了养殖户的经济损失。
10月21日凌晨5时,丹棱县商务局市场监管股接到仁美镇屠宰场值班人员电话报案:在屠宰过程中经畜牧检疫人员和肉品肉质检验人员确认,发现有两头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已扣留,但货主情绪激动,不愿配合。
接到电话后,丹棱县商务局和畜牧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经调查,此次扣留的系屠工华某自养的两头生猪,几天前因病曾请兽医人员医治,但病情并无好转,便想屠宰出售。
执法人员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精神给予耐心的说服和讲解,华某及家人听后表示理解,并积极配合对病害猪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同时,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丹棱商务局工作人员当场给华某办理了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申领表。据此,他也能获得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1000元,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