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南省有关部门获悉,中央给海南的能繁母猪补贴3210万元已经到位,比去年增加2000余万元。能繁母猪补贴去年每头50元,今年每头补贴100元,从现在开始,养殖户可递交申领补贴的材料。
据介绍,海南享有中西部地区优惠政策,中央财政负担的60%资金已经拨付到位,省级财政配套的840万元已经拨付给各市县,县级财政负担的配套资金正在抓紧落实。
海南省农业厅畜牧处处长周晓宏说,能繁母猪是指已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包括经产母猪和初孕母猪,不含后备母猪。财政部门与畜牧部门将对申领补贴材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全部兑现给养殖者。
为保证补贴资金发到真正的能繁母猪养殖户手上,海南省农业厅要求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做到“四见”:见猪,由村干部和村级防疫员逐场逐户逐头调查;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量要经母猪养殖户确认;见标,对母猪佩带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张榜公布农户饲养母猪情况,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要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