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在城区实施猪肉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管理的通告》中获悉,10月1日起,福州市民便可在网上查询到肉品检疫是否合格等信息。
通告规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凡进入城区市场销售生鲜猪肉的经营者,必须符合以下准入条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固定摊位销售;猪肉产品必须是福州市定点屠宰场屠宰或提供,并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合格验讫印章;必须使用肉品质量追溯卡和溯源电子计价秤,凭追溯卡进行销售。城区定点屠宰场应当按规定配置相关的溯源设施和设备,实施进场检疫检验登记,出场称重发证写卡。
同时,生猪产品经营者销售生鲜猪肉时,应向消费者提供肉品质量追溯票据,消费者可按票据上的追溯码登录福建食品安全溯源网(http://www.fjspaqsy.gov.cn)查询生猪来源、定点屠宰场、经销市场及摊位、动物产品检疫和肉品品质检疫是否合格等信息。消费者可在购买猪肉时向零售商索取质量追溯票据,对肉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可拨打举报电话12312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据了解,福州市猪肉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计划覆盖城区102个农贸市场、69个生鲜超市、87家肉品专卖店、1个肉品配送中心、9个肉品冻库、1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目前,福州市正抓紧在城区各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安装调试猪肉质量可追溯系统相关的电子网络平台、手持交易终端、溯源电子计价秤、追溯系统查询终端等设备,并做好相关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