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场朋友们: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是我市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商现代化都市的必然选择,是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必然举措,是提高全市群众生活品质的必然要求。今年市政府专门出台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这项工作也得到了广大畜禽养殖场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市区禁养区和部分重点区域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基本完成退出转型,我市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的遏制。
今年9月30日前,我市还要完成列入晋江市小流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和2013—2014年晋江市生态水域综合治理的十四条流域,以及禁建区、可养区内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的全面退出关闭。现在离规定的期限只有短短几天时间,希望尚未完全退出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尽快处理剩余的畜禽活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出关闭,否则将依法予以清理拆除。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对养殖企业的环保责任提出更严格的规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六条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可养区内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要实施标准化改造,确保粪污得到有效的治理;经改造后仍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一律关闭、拆除。因此,今年12月30日前,可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采用干捡粪的清粪工艺,建设雨污分离设施,配套相对应的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土地消纳面积,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请已实现废水达标排放的养殖企业业主抓紧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手续和申领排污许可证。如年底前未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及未及时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将被责令限期关闭,甚至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畜禽养殖场朋友们,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民心工程,需要您们的配合。为了我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团结起来,携起手来,共同开展整治,共建美好家园。
此致!
晋江市农业局
201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