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有关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报告透露,自2014年起,我市依法取缔禁养区养猪场1085家。
据了解,我市是全省率先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地级市。自2014年起,我市全面清理禁养区内养殖场,依法取缔禁养区养猪场 1085家。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了134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专业户污染项目的治理工作,通过采用干清粪方式、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削 减化学需氧量5916吨,氨氮削减量983吨,农业减排贡献率分别占75%和76%,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利用率达85%。
近 十年,我市借助国债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和省级生态农村沼气项目,快速发展农村沼气,并形成了“猪—沼—果(菜、林、茶)”等生态养殖模式,目前,全市累计建 成农村户用型沼气池3.72万个,大中型沼气池152个。2007年以来,全市共建成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98个,大大改善了我市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进 了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发展。
据悉,目前,我市实施绿肥还田面积共 26万亩次,减少约20%化肥施用量,通过绿肥种植与秸秆还田,使田块土壤有机质和养分含量显著提高。2012年以来,我市部分县区开始实施秸秆腐熟还田 补贴项目,共发放秸秆腐熟剂3799多吨,实施秸秆腐熟水田面积达172万亩次,补贴金额共1755万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素香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