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近日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根据该预案,国家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猪粮比价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其中,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指发改委监测统计的全国平均生猪出场价格和全国主要批发市场二等玉米平均批发价格。根据生猪生产成本构成历史资料测算,目前我国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6∶1。
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指农业部动态监测点的母猪存栏量月同比变化率。根据历史资料测算,月同比变化率在-5%至5%之间属正常水平,超出上述范围表明生猪生产出现异常波动。
预案将猪粮比价6∶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6∶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快上涨调控区域。今后,有关部门将加强监测和统计报告工作,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储备吞吐、调整政府补贴、进出口调节等措施调节猪肉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