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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生猪价格行情波动 山西出台调控预案实施细则

2018-12-28 11:36 来源:猪价格网

  近日,省物价局公布《山西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当生猪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我省将适时对生猪市场价格进行调控。

  预警目标与预警区域

  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目前,我省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6∶1;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是指畜牧业管理动态监测点的母猪存栏量月同比变化率,月同比变化率在-5%至5%之间属正常水平,超出上述范围则表明生猪生产出现异常波动。

  将猪粮比价6∶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6∶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快上涨调控区域。

  调控目标与响应机制

  我省生猪市场价格主要调控目标是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辅助目标是能繁母猪月存栏量同比变化率在 -5% 至5%。

  当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时,各部门通过各自渠道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信息,引导养殖户(场)适时调整养殖规模和结构。省和各市、县正常冻猪肉储备规模分别保持在一定水平,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过快上涨。

  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原则上为六周)分别处于蓝色区域或黄色区域或红色区域时,省政府在判定生猪市场价格属于三级或二级或一级波动后,相应地分别及时启动三级或二级或一级响应机制。

  采取的调控措施包括两个方面:防止价格过快上涨方面,适时投放一定数量的省级和市级冻猪肉储备,具体投放数量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此外,启动一级响应时还要根据情况,适时发放因生猪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的救助补贴。

  防止价格过度下跌方面,适时增加一定数量的省级和市级冻猪肉储备,具体收储数量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此外,启动二级响应时还要适当增加活体储备规模。启动一级响应时,要报请国务院继续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规模;采取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扩大猪肉深加工规模。

  受疫情或自然灾害等影响,当出现生猪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时,由省物价局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