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食品安全法》全面实施的一年。市府办日前正式下发的《2016年东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透露,我市今年将推进肉品冷链配送和牛羊定点屠宰场所建设,督促首批16个实施镇街按要求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并分步稳妥将配送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各镇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婴幼儿配方谷米粉、食用油、酒类等品种实施追溯系统
《要点》透露,今年,在农产品生产环节,我市要确保完成“全年抽检蔬菜生产环节样本不少于11万份,抽检生猪样本不少于49万份”的任务目标。建立例行监测不合格产品执法回检制度,严厉查处生产环节使用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完成上级水产品250批次抽检任务。完成抽检水产品样品5700批次,确保产地水产品抽检总合格率98%以上,苗种抽检合格率96%以上。
同时,完成食品生产环节抽验1800批,食品销售环节抽验2000批,餐饮环节抽验1000批的工作任务。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签订《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协议》,完成5400批次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验。对30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通过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阻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依法及时公告监督抽查信息,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
此外,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在婴幼儿配方谷粉(米粉)、食用油、酒类等重点品种推动实施追溯系统。按规模不同实施有差别的准入审查,严格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以承诺制实施小微企业的许可,方便群众办事。
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镇街实行一票否决
《要点》透露,将制定东莞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落实一票否决,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街(园区),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所在地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在制定我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目录,明确食品小作坊准入范围的基础上,《要点》提出,将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登记、监管配套制度、措施,推进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落实镇街(园区)食品摊贩登记、管理责任主体,由镇街(园区)政府明确食品摊贩的登记部门、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段,力争《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上半年前在我市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