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庆市出台《2016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对规模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倾斜,从多方位、多角度给予扶持和奖励。
根据政策规定,当年新增集中连片流转耕地1000亩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15万元。对当年新建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的,每个工厂奖励20万元;对农业经营主体购置谷物烘干机的,给予国家购机补贴标准的50%补助;当年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00元补贴;新建连栋温控大棚面积1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万元;当年新增无性系茶园、标准化果园和桑园面积2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的补贴。当年新建存栏100头以上规模肉牛场或500只以上规模肉羊场、存栏3万羽以上的规模蛋禽场、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当年引进推广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成果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建设小型水利工程,通过年度民生工程考核的,按照工程投资额的5%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