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昨日以《惨!4岁男童被母猪咬伤后死亡》一题报道了东方一名4岁男童被母猪咬伤后死亡的事件,截至事发第3天在辖区派出所介入协调下,养殖户先后2次共拿出2万元安葬费交给死者家属,目前死者遗体依旧放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太平间内未能下葬。东方市畜牧局负责人表示,早在2014年东方市政府已经以发文方式通告城区以及城乡结合部村庄禁止放养家畜家禽,同时,也表示在近期内将会联系多部门再次对城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工作排查。
“家养母猪咬死人的事件极为少见,出现这种情况,多为母猪待产、带子或发情时期,和母猪自身的生理原因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在东方市城区发生母猪伤人致死也是首例意外事件。”东方市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林主任称。同时他提出,早在2014年东方市人民政府就以政府文件形式进行通告,关于圈养家畜家禽有了详细的规定。
记者在一份通告上看到,落款日期为2014年3月21日,在该通告中第一条就规定“八所城区以及城乡结合部村庄禁止放养家畜家禽(指猪、牛、羊、犬、兔、鸡、鸭、鹅、肉鸽等畜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原因,以及酒店餐馆家庭使用需要饲养的家畜家禽,应做好圈(栓)养,不得放养”。产崽母猪伤人致死后,东方市畜牧局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将联合多部门对东方市城区以及城镇结合部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排查,不再让悲剧发生。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悲剧能在城市内发生?记者了解到,当事人蒙某某目前所在的东方市二环北路东巷属于城乡结合部,目前周边市民虽然已经接近于城区,但依旧延续有农村劳作方式的习惯,由于地方本来就有限,所以蒙某某一家所养的几头猪未能全部圈养。记者了解到,蒙某某在八所地区以打零工为生,几头母猪也是妻子所养用来补贴家用,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事发后由于死者一方目前尚且难以接受事实,所以迟迟不愿将死者尸体下葬。事发后辖区东海派出所介入,在多次调解的情况下蒙某某最终分两次共拿出2万元作为安葬费交给死者家属。警方昨日准备再次进行协调时发现,蒙某某已经联系不上,前往其家中也发现蒙某某目前已经离开家不知去向。东海派出所民警表示,将尽量进行协调,希望双方能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