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是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关注的重大课题。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科学指导、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副主委,上海市侨务办公室原副主任蔡建国认为,近年来伴随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组及新的《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已有改善。但当前“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食品安全面临更多新的挑战,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及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加复杂。主要问题可简要概括为四点: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仍处于安全事件的高发期;网络食品监管仍存漏洞;网络食品安全信息泛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亟须健全;网络的良性引导和教育功能欠缺。针对“互联网+”背景下食品安全管理的新特点与新问题,蔡建国建议,要注重监管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首先,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形成食品安全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由单纯依靠政府监管向多方主体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公共治理层面转变。当前,食品犯罪手法不断翻新、行为更为隐蔽,单靠监管部门很难及时发现和打击,可继续发扬有奖举报等手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为社会共治凝聚力量。
其次,细化和落实网络食品监管。围绕监管部门在网络食品交易监管领域的权限,监管部门对网络食品交易纠纷、投诉机制及相应责任等,都需做出更加明确、细化和可操作的规定。关于网络电商的法律责任,除加强准入审核以外,还应健全日常网络贸易中的监管机制,防止任何问题食品通过网络流向社会,并切实保障好消费者在网络食品消费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再次,创新思维,发挥互联网的有利因素,推进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常态化”,化解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目前,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但是,风险交流在实践中是我们的薄弱环节。在食品安全问题高度敏感化的背景下,应该做好以下工作:利用互联网强化食品安全教育,提高民众的食品安全知识,纠正民众不科学的食品安全观念;优化互联网信息发布环境,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者的科学意识,注重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减少食品安全谣言和误传;提高食品监管部门、食品企业等相关主体的风险交流意识和能力,强化信息公开,借助网络平台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不仅可以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的分析防范,密切关注和分析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趋势和态度,做好“舆情”分析,也能够有针对性地及时消除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误解和不安;强化政府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对食品安全性的检测及评估信息的公布,并定期审查其真实性与有效性,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性,同时应注意信息发布平台的建立和维护;相关主体要提供食品安全信用担保,确保在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由担保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做到如上几点,才能形成良性、有序、常态化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才能恢复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
最后,对食品安全的治理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必须要有系统性思维。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反映出某种食品存在安全性问题,往往背后隐藏其他多种复杂因素,如果仅仅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阶段,很难将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消除,从而导致相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改头换面”,接二连三,此起彼伏。食品安全治理的系统性思维就是要将食品的安全性问题,置于行业发展规律、产品供需状况、经济社会问题(包括环境污染)、民众的消费习惯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多种因素中进行综合分析,不仅要追究监管制度和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还要从根本上铲除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保证食品安全的长治、久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