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晋江市民吃上放心的肉类产品,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四大举措保障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明确各定点屠宰场负责人(法人)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日常屠宰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职责,把好检验关。
二是明确各屠宰场驻场检疫人员为染疫动物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监管第一责任人。驻场检疫人员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监督工作,对定点屠宰场的待宰动物随机进行“瘦肉精”抽检,并在屠宰检疫工作中做到严查细检、认真把关,让出场的动物产品都是检疫合格的。对发现病害动物或动物产品,一律按照无害化处理规程处理,杜绝病害动物或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加强产地检疫。贯彻执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要求晋江全市动物检疫人员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工作和信息报送汇总,从源头上保证待宰生猪具有可追溯性。
四是强化对各定点屠宰场整顿督查力度。日前,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两组督查小组对晋江全市定点屠宰场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通报并及时发至屠宰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强化对全市私屠滥宰情况的调查清理,及时联合晋江市食安办、晋江市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统一执法行动,有力打击和震慑生猪私屠滥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