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扶持生猪养殖的补助政策。然而,这项原本是对重点领域的倾斜政策,却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这不,三元区的一位生猪养殖户就编造虚假申报材料骗取了80万元的补助款。结果,她聪明反被聪明误,换来了四年多的牢狱生活。
法庭上,被告人魏丽钦显得非常的惊惶。她懊悔着当初不该为了那80万元的补助款去编造虚假申报材料,让自己今天身陷囹圄。据了解,2009年1月起,魏丽钦在三元区岩前镇成立了天大农牧有限公司,从事生猪养殖、销售业务。当年8月,天大公司向三元区农业局申请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款。在获得了补助款后,魏丽钦觉得这钱似乎来的容易。于是,又另行注册了天祥农牧有限公司。在明知天祥公司无实际经营、无生猪养殖基地的情况下,魏丽钦用天大公司的相关材料冒充天祥公司,申请生猪养殖补助款。2012年2月天祥公司获得80万元的补助款,并用于扩大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2015年7月,被告人魏丽钦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三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包华斌:应该说这个案件的案发是由税务机关发现的,税务机关发现完以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完以后,公安机关到天大公司找了被告人,被告人就主动将这个事情做了如实的坦白。所以,到后面案件审理中,我们认定她是自首。
案发后,被告人魏丽钦的亲属退出了80万元全部赃款。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丽钦骗取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投资补助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司法解释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魏丽钦犯诈骗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三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包华斌:从这个案件的基本情况来看,大家都认为国家对民生行业政策性、倾斜性的补贴方式都成了一些“唐僧肉”,普遍的犯罪嫌疑人都从中发现了一些漏洞。利用这个漏洞然后进行骗取。
骗补案件的发生,首当其冲的责任方就是监管部门。要么审核把关不严、流于形式,明知存在虚假成分;要么因为与企业或个人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而视而不见,造成监管的真空状态。因此,要斩断伸向国家补贴的黑手,就要加强审核,施行“实时跟踪监督”,才能让国家补贴发放在阳光下运行。